不动产学院全体同学:
2021年3月2日,2017级房管2班学生卫某某未遵守学校关于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聚集的防控要求,未提交申请擅自离校,且凌晨醉酒后返校,同时违反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二)“学生禁止以同学聚会、外出活动等私人理由晚归”。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卫某某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院学生以此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及学校和学院各项管理规定,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特此通报!
不动产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