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春季赴台湾地区院校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我院符合甄选条件同学踊跃报名:
一、申请院校
1. 台湾辅仁大学(详情请见www.fju.edu.tw),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如申请该校英语文学系课程或者用英文授课的课程,申请学生必须达到托福机考成绩213分以上或者新托福考试成绩79分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0以上。申請该校外语学院的学生请附上相关语言(如日语、法语、德语等)的国际考试相关证书。
2. 台湾静宜大学(详情请见www.pu.edu.tw),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
3. 台南应用科技大学(详情请见http://oiss.rd.tut.edu.tw/bin/home.php),学生可申请该校的所有课程。申请者必须年满18周岁。录取后须按该校规定参加每周10小时的服务学习。
二、交换生名额
1. 台湾辅仁大学:2名公费生
2. 台湾静宜大学:2名公费生,3名自费生
3. 台南应用科技大学:2名公费生,10名自费生
注:自费生在交换期间需按接待学校国际学生的学费标准缴纳该校学费,并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规定,缴纳我校学费。
三、交换学习期限
2014年2月—2014年7月
四、报名资格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籍的大二、大三学生;
2. 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5分以上;
3. 身体健康;
4.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 父母同意;
7.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五、报名时间
请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排放,于2013年10月21日下班前提交至学院学务办公室。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资料
1. 申请表(见附件)
2.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学证明(学校教务办公室开具,乐于楼A座)
5. 成绩单(学校教务办公室开具,乐于楼A座)
6. 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寄送原件)
7. 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办公室及图书馆开具)
8. 推荐信(必须有老师签字)
9. 其他辅助材料
七、选拔方法
1. 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 各学院(部)根据人数比例选拔并推荐学生,选拔时间、方法自行确定(10月21日前);
3. 各学院(部)向校行政部国际事务办公室提交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10月22日前);
4. 由行政部、教学部共同组织对侯选学生进行材料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5. 接待院校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八、其他事项
1. 我校学生赴台湾地区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地区院校的学位;
2. 学生赴台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台湾地区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4. 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台湾地区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 自费生需缴纳对方大学学费,一学期学费大约为1万至一万五人民币。
6. 办理赴台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暑假时间;
7.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九、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3005769788
附件: 1.申请表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家长同意函
下载链接: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asp?NewsID=1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