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换生选派计划介绍
1.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http://www.ipb.pt)校际交换生项目计划选派共计4名学生,派出时间为一学期(2015年9月—2016年2月)。
2.根据交换生协议,双方学校互相减免学费,我校交换生不再向协议高校交纳学费。
二、选拔条件
申请人作为我校注册在读全日制大一、大二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个人素质;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GPA成绩不低于3.6;
3.托福550分或以上;雅思6.5或以上;
4.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及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和学习任务;
6.无拖欠我校各项费用;
7.家长同意;
8.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本次选拔不接受已经参加过交换生项目的学生申请。
三、选拔程序
1.学生向各学院(部)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部)按名额推荐学生并在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将下列材料于2015年4月27日下班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1)学生申请表
2)赴交换大学交流计划(限一页,注明受教育情况及学习计划)
3)推荐信一封
4)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出具)
5)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出具)
6)家长同意函(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宿舍费、图书,由财务处、图书馆出具)
8)身份证复印件
9)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
10)个人简历
11)雅思/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2.我校将举办统一的笔试及面试,确定最后人选。
3.待合作院校确定人选后,被录取人员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下,统一递交材料、办理赴交换大学学习手续等事宜。
4.被录取人员须由所属院系审核选课及学分互换事宜,办理相关学分互认手续;派出后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学院定期提交报告。
5.此类项目为校际交换项目,一旦录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放弃项目;如自动放弃则今后不接受该生的交换生项目申请。我校保留取消推荐权利。
四、笔试及面试时间安排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学生赴交换大学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交换大学的学位;
2.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我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大学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
3.交换生无须缴纳交换大学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4.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的学生,根据两校协议,含住宿费和食堂伙食费(周日和假日除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需要按我校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缴纳费用,到达交换学校后的食宿费不需再缴纳。但须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派出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于出发前办理退宿手续。
六、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6126756)
附件:
1. 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家长同意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