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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不动产学院应用型人才奖学金”2022-2023学年评选的公告

2023年03月10日   点击次数:

关于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不动产学院应用型人才奖学金”2022-2023学年评选的公告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不动产学院应用型人才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我院2022-2023学年应用型人才奖学金评选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在册在校本科学生中成绩优良、品行端正,并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升学就业、学科竞赛以及科学研究等活动表现突出的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学业平均成绩达80分(含)以上,单科成绩达70分以上;

4、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具备本奖学金申请资格:

⑴代表学院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取得省级以上奖励,作者排名第一;

⑵代表学院以第一作者参加各项专业性学科竞赛、征文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⑶代表学院以第一作者参加各类社会性就业、创业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⑷代表学院以第一作者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省级以上项目并顺利结项;

⑸代表学院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或在正式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⑹取得国家专利(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⑺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升学就业、学科竞赛以及科学研究中其他突出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成功升学、参军入伍、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贫困学生成功就业等)。

二、报名时间

学生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3 4 2311:30前发至zhanghaiyan@bnuz.edu.cn,邮件主题为“2022-2023学年应用型人才奖学金申报表-姓名”,并将纸质签名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木铎楼A506不动产学院办公室张海燕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三、奖学金的使用

奖学金每年度奖励总额不多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四、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3683020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