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换生选派计划介绍
1. 2014年春季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详情请见http://www.ipb.pt)校际交换生项目计划选派共计4名学生,派出时间为一学期(2014年2月—2014年7月)。
2.我校派出交换生可选择IPB英文授课的全部课程,课程列表见IPB网页:http://portal.ipb.pt/portal/page?_pageid=134,97484&_dad=portal&_schema=PORTAL
3. 根据交换生协议,双方学校互相减免学费,我校交换生不再向协议高校交纳学费。
二、 选拔条件
申请人作为我校注册在读全日制大二、大三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个人素质;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GPA成绩不低于3.6;
3. 托福550分或以上;雅思6.5或以上(有此证书者优先考虑);
4. 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及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 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访问和学习任务;
6. 无拖欠我校各项费用;
7. 家长同意;
8.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本次选拔不接受已经参加过台湾交换生项目的学生申请。
三、 选拔程序
1. 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
2) 赴交换大学交流计划(限一页,注明受教育情况及学习计划)
3) 推荐信一封
4) 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办公室出具,乐于楼A座)
5) 在学证明(学校教务办公室出具,乐于楼A座)
6) 家长同意函(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 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宿舍费、图书,由财务办公室、图书馆出具)
8) 身份证复印件
9) 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
10) 个人简历
11) 雅思/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12) 其他辅助性材料
2. 有意愿赴葡萄牙学习的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10月21日下班前提交学院学务办公室。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 行政部及教学部将联合举办统一笔试及面试,确定最后人选。
4. 待合作院校确定人选后,被录取人员在国际事务办公室指导下,统一递交材料、办理赴交换大学学习手续等事宜。
5. 被录取人员须由所属院系审核选课及学分互换事宜,办理相关学分互认手续;派出后向国际事务办公室及学院定期提交报告。
6. 此类项目为校际交换项目,一旦录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放弃项目。我校保留取消推荐权利。
四、 笔试及面试时间安排
1.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其他事项
1. 我校学生赴交换大学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交换大学的学位;
2.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我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大学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
3. 交换生无须缴纳交换大学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4. 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的学生,根据两校协议,含住宿费和食堂伙食费(周日和假日除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需要按我校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缴纳费用,到达交换学校后的食宿费不需再缴纳。但须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5. 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可为我校交换生提供葡语课程。
6. 由于广州没有葡萄牙领事馆,因此参加项目的学生根据户口所在地的不同,必须去北京或上海的葡萄牙领馆面签;同时申根国的签证需要材料繁多,需时较长,申请学生应事先了解。
7. 申请学生必须阅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办法》,并自愿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六、联系人: 潘老师
联系电话:13005769788
七、附件
1. 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专业实习或其它实践教学活动项目家长同意函
相关链接:http://news.bnuz.edu.cn/displaynews.asp?NewsID=1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