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14〕2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请人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凡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对科学研究与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敢于探索与实践、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的学生均可参与。
2、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企业规划与实施措施、撰写报告等工作。
3.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年级的团队申报。
4.每名学生(含申请人与参加人)限同时申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3、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的项目,学生可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4、有意向将此次申请的省级项目同时作为国家级项目申报的要在申报书封面同时注明“省级”、“国家级”。
5、项目完成时间为一年半。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必须完成申报项目。
6、每个项目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项。
五、申报时间
1、自通知之日起至6月18日,项目申请人准备选题工作,联系指导教师,进行项目论证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3)、《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5)。有意向将申报项目同时选送国家级项目的需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7)。
2、申请小组准备好《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申报项目汇总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于6月18日以前发送至周彬学老师26418246@QQ.COM。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创新训练项目)/uf/20140612181352925292.doc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创业训练项目)/uf/20140612181314571457.doc
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创业实践项目)/uf/20140612181322762276.doc
4.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uf/2014061218140514514.xls
5.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uf/20140612181438543854.xls
6. 申报项目汇总表/uf/20140612181480928092.xls
7.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uf/201406121814278127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