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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年04月04日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 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4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 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目标

遵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利用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引导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请人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创新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企业规划与实施措施、撰写报告等工作。

3.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 5人),项目主持人不超过 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年级的团队申报。


四、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紧密。项目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2、申报书封面须注明“国家级”、“省级”和“校级”。

3、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半。项目负责人毕业前须完成申报建设。

4、每个项目配备 1至 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 2项。

5、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获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申报范围。

五、申报时间

1、自通知之日起至4月 26日下午 5点前,各院(部)完成申报工作,各院(部)遴选 5-10个项目申报。项目申请人准备选题工作,联系指导教师,进行项目论证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 1-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 4,请按表中的填表说明准确填写)。

2、各学院(部)收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电子版),于4月 26日下午 5点前将以上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郑涵(木铎A103),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19年大创立项通知.rar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创新训练项目)

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创业训练项目)

3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创业实践项目)

4    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