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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的通知

2015年03月06日   点击次数: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申请。各学院(部)于3月6日至3月18日组织学生向所在高校集中申请,符合条件学生可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广东省城乡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1)、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及复印件。

2、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公示符合条件的,学校在5月31日前将补贴 资金发放给学生。

附表:1、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3月18日中午12点前提交纸质版材料)/uf/201503061056161416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