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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12月15日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5]91号,简称《通告》,见附件)现已公布,对2016年度的项目申请、项目结题、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等各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请我校拟申请项目、在研项目以及拟结项项目的负责人,按照《通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鉴于《通告》各项要求详尽具体,请负责人仔细阅读相应条款,在此不再重复相关内容,仅对我校申报和结项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登录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没有开通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索取登陆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需提供申请人姓名、所在院系名称、手机号及Email地址等信息。

3.我校项目申请的时间节点要求:自然科学基金系统接收填报申请书自2016年3月1日开始;3月15日下午5点前申请人下载申请书PDF电子版(草稿版)发送科研处联系人腾讯通;3月16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将意见反馈至申请人;3月18日上午12点前申请人将最终的申请书在系统中提交并打印PDF版(带编号的正式版)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签名后提交至科研处,申请书纸质版及附件材料须与在线填写和提交的电子版保持一致。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两份),于2016年2月29日15:00前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项目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6年1月13日15:00前在系统中提交

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要求依托单位对申报书和各类报告严格审查,防止和杜绝超项、信息错漏以及不端行为发生,学校审核时间有限,逾期概不受理,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上报。

联系人:邢老师 电话:6126537

附件: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5]91号)

科研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