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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毕业生学历相片采集通知

2013年10月28日   点击次数:

2013年10月30日下午

不动产学院

人数

具体照相时间

房地产经营管理

10房地产经营管理01

77

10月30日下午 3:50-4:30

10房地产经营管理02

78

10月30日下午 4:30-5:20

10房地产经营管理03

83

10月30日下午 5:20-6:00

2013年10月31日上午

学院(专业、班级)

人数

具体照相时间

不动产学院

城市规划

102

10月31日上午 8:30-9:10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98

10月31日上午 9:10-10:00

不动产学院(插班生)

14

10月31日上午 9:10-10:00

2010级毕业生学历相片采集通知

各院(部):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安排2010级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拍照的数码图像文件以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该图片文件随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电子注册信息一起上报教育部,供学生毕业后上网查询认证。请各学院务必组织好本次毕业生照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照相时间: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1日。具体时间段安排见附表1和附表2。

二、照相地点:校史馆

三、照片标准:12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注意事项:

1、照相时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身着有袖子和领子的浅色上衣,发型整齐。

2、照相分两组同时进行,为保证学历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照片不出错,请各学院(部)必须严格按照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组织学生前去照相,并请安排一位人员前往照相地点组织学生排队并负责维持照相秩序。

3、未参加学校本次集体照相的学生,请在明年3月份之前自行到中国图片社照相,各省均有中国图片社分社,请自行联系。单独照相的学生必须在明年5月份以前将照片邮寄至本院(部)教务老师处。

五、图像信息校对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学历信息的网站,该网站将开通应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

2、学生必须在拍摄约40天后上网校对个人图片信息,在校对过程中,发现信息有错,请在网上更正;若对个人照片不满意者,须携带照片到教学部教务办公室开具证明后方能到中国图片社广东分社重新拍照。中国图片社广东分社地址为:广州市府前路21号新华社广东分社中国图片社(电话:020-83398378)。

教学部教务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