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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8年秋季赴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交换生的公告

2018年05月04日   点击次数:

我院2018年秋季赴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地理科学学部)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换学习期限

   20189—20192月(一个学期)

二、 报名资格及名额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城乡规划、环境科学与工程在籍大二学生(2017级);

2、 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0分以上;

3、 身体健康;

4、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 法定监护人同意(须填写《家长同意函》);

7、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总名额:8

注:所选派的交换学生只需正常缴纳北师大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学费,无需缴纳额外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三、 报名时间

学生请将材料于2018 5 1811:30前将报名表交至木铎楼A504不动产学院办公室周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四、 报名资料

1. 申请表(见附件)

2.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开具)

5. 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

6. 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 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处及图书馆开具)

五、 选拔方法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进行审核、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3.本部地理科学学部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六、 其他事项

1. 我院学生赴北京校本部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对方学校学位;

2. 学生赴校本部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学院相关老师联系;

4.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七、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6126753

 

   附1: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家长同意函.doc 

   附2: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