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8年春季赴北京师范大学校本部(地理科学学部)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换学习期限
2018年2月—2018年8月(一个学期)
二、 报名资格及名额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环境科学与工程在籍大二学生(2016级);
2、 学业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0分以上;
3、 身体健康;
4、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5、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6、 法定监护人同意(须填写《家长同意函》);
7、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8、 总名额:8名。
注:所选派的交换学生只需正常缴纳北师大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学费,无需缴纳额外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三、 报名时间
学生请将材料于2017年 11月 22日11:30前将报名表交至木铎楼A504不动产学院办公室周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
四、 报名资料
1. 申请表(见附件)
2.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开具)
5. 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
6. 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 无欠费欠款证明(包括学费、图书、宿舍费,由财务处及图书馆开具)
五、 选拔方法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进行审核、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3.本部地理科学学部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六、 其他事项
1. 我院学生赴北京校本部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对方学校学位;
2. 学生赴校本部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近期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学院相关老师联系;
4.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七、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6126753
附1: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家长同意函.doc
附2:北京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