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新闻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费缓交的通知

2017年05月13日   点击次数:

有关同学

为做好精准资助工作,近期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教育厅也配套开发了《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所以我校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需相应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7月份即将毕业的学生);本学年错过认定以及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5月,学生申请和信息采集阶段

第二阶段:暑期,学生回生源地准备证明材料阶段

第三阶段:9月,学生证明材料复核阶段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登录https://sojump.com/jq/13684538.aspx或者手机扫描二维码,根据指引如实完成调查问卷;请同学们在填写问卷前,仔细查阅问卷内容(见附件2),避免填写有误导致重复填写。


2.学生准备证明材料:准备家庭有关困难证件(如低保证)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则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信息网下载或到校学生资助中心、所在学院(部)索取《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附件1),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盖章后,最迟于9月份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给学院(部),以便核实所填写的内容;

3.学校整理信息:学院(部)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共同整理学生信息,并导入《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4.省教育厅认定:广东省教育厅在系统里对全省高校导入的学生统一进行贫困认定,认定通过的,划分贫困等级;认定未通过的,按非贫困生处理,从系统里删除。

三、完成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17日上午8时截止;

2.学院(部)整理信息:5月22日上午10时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将导入模板电子版发送给校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导入信息:校学生资助中心于5月26日之前把信息导入广东省系统,等候省教育厅认定。

四、学费缓交工作

1.学生如在学校规定的新学年学费缴费期内无力一次性缴清学费的,即日起可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学费缓交;

2.学院(部)完成审批后汇总名单,7月1日前报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复核通过的名单,暑假前在学生资助网公布,并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3.新生的困难认定和学费缓交参照老生的程序和办法执行,学院(部)需于新生报到后两周内,把《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和学费缓交汇总名单发给学生资助中心。

五、注意事项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落实国家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做好精准资助的前提工作,教育厅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绩效考评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学生填写的信息真实无误,确保制作的模板合格可用于导入省教育厅的系统。

联系人:刘旎舟,电话:6126089,地址:木铎楼A506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定申请表0505.docx    

      附件2:  BNUZ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问卷.doc 


                            不动产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