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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 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6年04月05日   点击次数:

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2016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开始报名了,请踊跃参与,比赛详情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团队组(在校组):参赛成员须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在校学生及香港、澳门地区在读大学生(每个参赛成员须由学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的创业团队,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企业组(社会组):参赛成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及毕业5年内(2011年7月—2016年7月期间毕业,下同) 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在校及毕业5年内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学生, 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报名条件

1.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团队组(在校组)每队人数不超过8人, 企业组(社会组)每队人数不超过5人。各参赛团队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2.未获得过以下资助或奖项: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 “邮储银行杯”创业创富大赛一、二、三等奖。

3.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或已展开正常经营的创业团队踊跃参加。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三、赛事流程

1.初赛、团队报名及项目资料上传。团队组(在校组)在4月25日前将大赛要求的资料交至就业指导中心郑老师(6126772),学校会选出3—5个优秀创业项目上传至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企业组(社会组)由项目团队自行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同时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每个地市推荐3-5个,项目资料上传至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参赛。

2.项目评审和公布准决赛名单(2016年6月前)。大赛组委会聘请创业专家, 对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创业项目或创业组织进入下一阶段,其中团队组(在校组)40个创业项目、企业组(社会组)20个企业。

3.项目专项培训(2016年7-8月)。对入围准决赛项目团队(企业)开展创业培训和项目修改完善。

4.准决赛(2016年8-9月)。

5.总决赛及颁奖(2016年9月)。

四、奖项设置

1.“团队组(在校组)”扶持资金

备注:金奖、银奖、铜奖项目2年内在广东省内落地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获奖时已在广州市内创办企业或获奖后2年内在广州市内成功落地创办企业的创业项目可申领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一等奖(金奖)20万,二等奖(银奖)15万,三等奖(铜奖)10万,优胜奖5万(具体按穗人社发〔2015〕57号文执行)。在省内其它地市落地创办企业按各地市相关优惠政策给予创业资助。

2.“企业组(社会组)”扶持资金

五、大赛官方网站

http://cyds.job168.com

http://www.gdhrss.gov.cn/z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