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    |   质量工程    |   正文

关于提交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通知

2016年02月26日   点击次数:

关于提交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教学文档规范》(师(珠)校办发[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提交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事宜通知如下:

1.任课教师按照通知模版格式要求在网络教学平台(http://eol.bnuz.edu.cn)上提交本学期主讲课程的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要求在开学前两周内完成,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3日。

2.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交的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后的文件进行存档。文档可采用电子文档的方式保存,内容须与网络教学平台保持一致。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6日。

3.根据我校的教学安排,1-17周为教学周,18-19周为考试周。为保证教学任务的有效落实,教学日历中的教学周不得安排期末考试(考核)。

4.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是学生了解课程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安排的重要途径,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完成,认真审核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归档。

附:相关说明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教学文档规范》(师(珠)校办发[2012]6号)

2.教学日历格式模板

3.教学大纲格式模版

4.填写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操作说明

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6126198

教务处

201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