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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2017年10月11日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招就(2017)40

 

各学院(部):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业创业课程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15级创业学分互换认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认定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31日

认定对象:2015级学生

二、学分认定申请范围:

Ø 参加省、市、校组织的创业指导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Ø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功结项;

Ø 参加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上学生姓名为准。如证书没有学生姓名,请开具报名单位证明);

Ø 创立企业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以企业营业执照姓名为准);

Ø 参加创新创业讲座12次(以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盖章为准);

Ø 修读其他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程并获得学分。

三、认证材料与流程:

2015级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学生证复印件、获奖证件复印件提交到学院(部)就业指导老师审核汇总。

四、关于材料的提交

相关材料申请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5点前截止,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张帆 电话6126772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招就(2017)40关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通知.docx